十、同一品种,乙方委托至少两种植物保持(场)制造的权利。结合实际今后的合作,来证实它的长期合作计划。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作用。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在默认的,协商不成,__市的法院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都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三、品质衡量准则:混凝土、配合比及原材料、外加剂等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设计的基本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备案要求,同时须符合巨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任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1、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产品直接运至交付地点,泵送及运输由乙方负责。
1、结算方式: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单价: 。
2、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及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本合同付款前提。
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应产品并提供有关的资料(原件),满足甲方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及验收要求,并确保安全。
2、在产品供应过程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货到甲方现场后,由甲方指定 对产品供应数量、送货时间进行确认。
3、甲方可对产品做随机过磅抽检,抽检数量的平均值与标准值(以《预算定额》为基准)的折扣率作为自本次供货时段至上次抽检时段期间货物供应数量的计算依据。
6、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问题造成工程被行政主任部门停工或整改;乙方累计二次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供应产品;乙方已供产品经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未能提供有关的资料(原件);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因乙方其他问题造成工程遭受重大损失。发生上面讲述的情况,本工程应付乙方的所有款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支付。
7、若乙方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若乙方借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行装卸、运输作业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双方都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真正的需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施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因双方需要,甲方与乙方就电子科技类产品(原材料到装配到成品包装)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形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特约定如下:
1. 在甲方同意的日期、时间段,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到指定的加工场地来加工作业;
3. 加工内容:插件、后焊、装配、全检测试、成品包装(不含老化、插件前剪短电子元器件脚);
4. 加工作业工序(装配、插件、包装)可以自由安排,全检测试流程(先后顺序、测试规格、测试方法)一定要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执行;
5. 加工期间有责任维护、保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具、设备、仪器、工治具使之完整完好;
7. 加工作业期间乙方人员一定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饮食、抽烟、休息闲聊、会客等应在甲方指定位置;
9. 必须在互相协定的完成期内结束产品的加工(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若误交货期,应负相应责任;
11. 三.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者须赔偿对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之百分之百(100%)。双方不能履行合同者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责任:若客户有问题反馈,经过双方分析:1.材料不良、电气设计不良、结构设计不良等由甲方负责。
五.加工款支付方式: 七天(一周):即自乙方完成日期起计算至第七个工作日甲方于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1、甲方将根据相关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年 月 日诉讼委托代理合同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农业水利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OEM方式生产“ ” 商标的 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 公司授权【参见《商标授权委托书》或《购销合同》附件】,委托乙方生产“ ”商标的 产品。
二、“ ”商标 产品的模具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进行生产。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术资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种种原因解除后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己直接用或在此基础上改造使用该技术资料,也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泄露有关技术资料。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本协议因种种原因解除时,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术资料返还给甲方。
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 ”商标 产品的规格型号为 ,产品数量为 台,由乙方分批生产交货。
各批次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限等,甲乙双方每批次另行签订订货合同执行。
1、乙方生产的“ ”商标 产品质量一定要符合 公司的企业标准,乙方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整机保修 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 年内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订货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4、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________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________日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答复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 ” 商标 产品只具有甲方委托范围内的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种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甲方以外的渠道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销售甲方委托其加工生产的 “ ”商标 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种种原因解除后五年 内,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下直接或间接与授权方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供货商、产品销售商直接联系、报价、交易,也不得私自接受来自授权方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供货商、产品销售商关于“ ”商标 产品的订单或“ ”商标的别的产品或其他商标的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五年内,乙方如有来自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有关“ ”商标 产品的询价或订单,乙方应转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接受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有关“ ”商标 产品的询价或订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有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有别于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的 产品,从而会影响到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 产品的销售并影响到甲方的经济利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有关协议,以保障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种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中约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应当为其每次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圆(¥____________),并在甲方发现乙方违约行为并向其发出警告函的叁个月内支付给甲方。
若双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又有新的合作约定,该五年期限自动顺延至新的合作约定完成后五年内。
2、乙方违反订货合同中关于交货期限的约定,延期交货的,每延期________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并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一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甲方为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支付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满,如需继续委托生产,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